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招生章程

发布者:职院招生办发布时间:2023-06-08浏览次数:56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2023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及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5号)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13928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广州校区: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广州华立科技园华立路7号;邮政编码:511325

云浮校区:云浮市云安区云祥大道53号;邮政编码:527324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广东省招生办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考核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领导、监督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教务处负责拟定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方案;按照转段考核文件的命题要求和学校颁布的考试大纲要求,组织文化课程及专业课程的相关教师,编制2023年转段考核的文化基础、专业理论及专业技能考核的试题;严格按照试卷答案和参考标准认真批改试卷。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考试监督小组,对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监督。在考试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计划公布

第十五条  本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计划按《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19号)及《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5号)执行,中职阶段学制均为3年,高职学制均为2年,具体如下:

 

序号

高职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对口中职
学校名称

对口中职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办学地点

1

430105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信宜市职业技术学校

电子技术应用

50

广州校区

2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

建筑工程管理

60

云浮校区

3

460103

数控技术

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

数控编程

60

云浮校区

4

460303

智能控制技术

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80

广州校区

5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

汽车检测与维修

80

广州校区

6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广州南华工贸高级技工学校

汽车维修

10

广州校区

7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广州市北达技工学校

汽车维修

50

广州校区

8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汕头三江科技职业技术学校

汽车运用与维修

30

广州校区

9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深圳市宝山技工学校

汽车维修

60

广州校区

10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深圳市深科技工学校

汽车维修

50

广州校区

11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深圳市智理技工学校

汽车维修

50

广州校区

12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

计算机网络应用

120

广州校区

13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广州南华工贸高级技工学校

计算机网络应用

10

广州校区

14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深圳市华夏技工学校

计算机网络应用

50

广州校区

15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深圳市深科技工学校

计算机网络应用

50

广州校区

16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深圳市智理技工学校

计算机网络应用

100

广州校区

17

510203

软件技术

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

计算机程序设计

120

广州校区

18

510209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汕头三江科技职业技术学校

动漫与游戏制作

30

广州校区

19

510215

动漫制作技术

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

动漫(画)设计与制作

80

广州校区

20

520201

护理

东莞市五星职业技术学校

护理

50

广州校区

21

520201

护理

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

护理

100

广州校区

22

520201

护理

广东应用技工学校

护理

50

广州校区

23

520201

护理

广州市北达技工学校

护理

50

广州校区

24

520201

护理

深圳市深科技工学校

护理

50

广州校区

25

520201

护理

深圳市智理技工学校

护理

50

广州校区

26

520301

药学

广东应用技工学校

中药

50

广州校区

27

520801

健康管理

佛山市实验技工学校

美容美发与造型

30

广州校区

28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

会计

60

广州校区

29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深圳市华夏技工学校

会计

50

广州校区

30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深圳市深科技工学校

会计

50

广州校区

31

5305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汕头三江科技职业技术学校

市场营销

30

广州校区

32

5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

工商企业管理

60

广州校区

33

530605

市场营销

湛江财贸中等专业学校

市场营销

40

广州校区

34

530701

电子商务

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

电子商务

120

广州校区

35

530701

电子商务

深圳市华夏技工学校

电子商务

50

广州校区

36

530701

电子商务

深圳市深科技工学校

电子商务

50

广州校区

37

530701

电子商务

深圳市智理技工学校

电子商务

100

广州校区

38

550102

视觉传达设计

深圳市华夏技工学校

美容美发与造型

50

广州校区

39

550102

视觉传达设计

深圳市智理技工学校

家居产品设计与展示

50

广州校区

40

550106

环境艺术设计

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

室内设计

120

云浮校区

41

560102

网络新闻与传播

汕头三江科技职业技术学校

播音与主持

30

广州校区

42

570201

商务英语

湛江财贸中等专业学校

商务英语

40

云浮校区

 

第五章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报考要求

第十六条  报考本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考核的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19号)文件要求,于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时被对口中职学校录取,并在试点专业三二分段试点班就读,具有正式学籍和符合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省外户籍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还须按《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相关要求执行。

试点专业三二分段试点班学生身份,以中职学段招生录取时身份为准。不接受对口中职学校对口专业三二分段试点班外的中职学生报名及参加考核。

第十七条 报考本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考核的考生须具备相关职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则上包括以下证书:

(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E级以上证书;

(二)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等级证书;

(三)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市级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三等奖(含)以上奖项;

(五)职业技能等级证、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证书、特殊工种证书及其它行业协会认可的证书。

 

第六章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录取办法

第十八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在达到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有关录取要求,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录取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条件下,根据考生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按照专业核心技能课程从高到低录取。本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拟录取考生的转段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原则上不低于40分。

第二十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七章考生成绩公示及录取备案

第二十一条  考生转段考核成绩,报本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本校及中职学校招生办及教务处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第二十二条  考生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及对口中职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公示10个工作日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根据广东省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考核的有关工作规定,考生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可报考普通高考参加本科层次院校录取,但不得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院校招生考试。

 

第八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九章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二十五条 本校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招生工作。本校根据招收对象、特点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安全保密、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招生试点工作。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技能考试和面试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本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转段考核、转段考核成绩、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十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七条 经本校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八条  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录取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中职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无相应证书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十一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广州校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218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19800元/生·学年;住宿费1200~7000元/生·学年。

云浮校区专业学费13800元/生·学年;住宿费1200~7000元/生·学年。

 

第十二章资助学生政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1.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华立职院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

2.学校设立新生专项资助,为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提供资助;

3.学校设立董事长津贴,用于资助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学生;

4.学校对就读云浮校区的学生进行学费资助:云浮校区与广州校区各专业的学费差额部分由学校资助;

5.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动态管理,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 

 

第十三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2906888,020-32801002,020-32801003

传真:020-82906881

电子邮箱:hlzyzsb@sina.com

学校网址:http://www.gzhlxy.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zhlxy.edu.cn/cszs/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高尧来 

监督电话:020-82902208

电子邮箱:hlzyyb@163.com

第十四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学院授权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