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03-07浏览次数:95

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49号)要求,我校受广东省教育厅委托,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和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组织专家对已到期的2021年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进行委托结题验收,经专家验收,周国华老师主持的2021年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基于AI智能的高职智慧教学应用与实践》验收拟通过,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3日,公示期间若对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书面向教务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和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以受理。

教务处:吴青峰(020-82904263)   



教务处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