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校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与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6-07-15浏览次数:10


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级科研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质量与成果转化成效,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校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及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与验收检查范

中期与验收科研项目明细见附件1

工作程序

(一)二级学院开展内部自查。由各二级学院组织项目负责人开展自查,自查后由将材料统一递交给教研主任

(二)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政联席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发文公布中期检查与验收结果。验收不通过的项目,限期整改,允许项目负责人申请延期结题,已经延期一次的项目仍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将直接撤销。中期检查的项目经检查合格后可进一步开展后续建设,若检查不通过的项目,将限期整改。对于未按时上交材料且不作任何说明的项目,项目将直接撤销。

三、提交时间

1.电子版材料由各二级学院教研主任于823日前统一发至科研处邮箱 860956270@qq.com

2.纸质材料。各项目的中期检查表结题验收表一式一份,使用A4纸双面打印,825日前送到行政楼101

其他事宜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特殊情况,符合有关项目管理文件要求且经学院同意,可申请调整负责人。调整后的项目负责人职称不得低于原项目负责人申报时职称,并实际主持项目建设工作。

(二)项目组成员可由学校根据有关项目管理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进行调整。项目组成员应与项目建设有关并实际参与项目建设。

(三)若有其他问题,请咨询科研处工作人员。

联系人:李贝贝   电话: 020-82907356


附件:1.中期及结题验收名单明细

2.中期及结题验收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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