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林志鹏等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者:城建学院发布时间:2025-10-24浏览次数:767

根据本人申请及党组织培养和考察,经城建学院党总支讨论研究,拟将林志鹏3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为了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的透明度,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现予以公示:


序号

班级

姓名

性别

党支部

1

23工造3

林志鹏

城建学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

2

23测量班

陈俊银

城建学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

3

23建设3

卜炎明

城建学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


1.公示时间:20251024日—20251030;

2.在公示期间内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邮等方式,向城建学院党总支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城建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郭老师 17811451807 邮箱:1650224595@qq.com

3.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有明确具体的支撑材料,为便于调查核实,需署真实姓名,未署真实姓名或未有支撑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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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