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5日下午,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在西一教学楼205团体辅导室开展了本学期的心理案例督导活动。本次督导由中心副主任何丽明主持,中国心理协会注册督导师瞿丽娜副教授担任督导,我校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全员参与,旨在通过典型个案的深度研讨,进一步提升咨询师的临床评估与干预能力。

督导现场,何丽明主任、钟颖咨询师、刘芳岑咨询师各自分享了近期的典型案例,涉及创伤经历、来访者对咨询师的强烈移情以及潜在的攻击行为。瞿教授循循善诱,从创伤后应激反应、依恋损伤、移情动力学,到潜在冲动控制风险,逐层展开督导。过程中,瞿教授特别强调“以来访者为中心”的咨询理念,提醒咨询师在评估自伤与他伤风险时既要保持高度敏感,又要避免过度标签化;当涉及创伤议题时,需系统理解来访者“创伤—移情—行为表达”的内在逻辑,慎用“道德归因”视角。随后,中心成员围绕个案中的伦理两难——“学校安全管理需求 vs 来访者隐私与信任”展开圆桌式讨论,瞿教授结合《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第二版)》相关条款,给出“分阶段、有限度、经同意”的信息共享策略,并建议采用“创伤知情+多部门协同”模式,为咨询师后续工作提供了清晰路径。

本次督导采用“呈报—提问—反思—总结”四段式结构,穿插角色扮演与情景再现,让在场咨询师身临其境地体验来访者的情感脉络。2个小时的深度碰撞,不仅厘清了个案下一步的干预方案,也让咨询师们再次体悟到“自我觉察”与“专业支持系统”的重要性,现场学术氛围浓厚而温暖。
案例督导是我校心理咨询中心常态化质量保障机制的重要一环。未来,中心将继续推进个案督导、伦理培训和专题研讨,持续打造“有温度、有深度、有精度”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为学校“三全育人”工作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