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5年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资助中心发布时间:2025-07-18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5年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的通知》,为充分发挥学生资助工作典型单位和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树立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进一步提升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现就报送2025年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项目

(一)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

1.报送条件及要求

典型案例集中在近两年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上,包括困难认定、精准资助、资助育人、资助监管、信息化建设、机构建设、资助宣传等方面的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

2.材料撰写要求

上报材料不超过3000字,以文字为主,可图文并茂,撰写时如涉及真实姓名请使用化名。要重点突出某一方面,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可借鉴、可推行的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勿面面俱到,不能撰写成工作总结。

(二)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

1.报送条件

1)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本单位本部门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2)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在工作中有显著成绩。

3)从事学生资助工作1年以上,热爱学生资助工作,深受学生和家长认可,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往届已列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不再重复报送。

2.材料撰写要求

申请人需填写《2025年“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推荐表》(附件1),其中典型经验内容控制在2000字以内,聚焦上述报送条件中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尽量用事例和数据佐证,重点突出在学生资助工作中的成效和事迹。

(三)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

1.报送要求

1)享受过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中,毕业生材料统一以学生最后毕业学校为单位报送。

4)为防止重复获奖,往届获得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的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2.材料撰写要求

申请人需填写《2025年“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表》(附件2)。上报材料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真实生动、感染力强,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鲜活的、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避免单纯罗列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资助育人等内容,切忌写成全面总结式的个人汇报。表格中“获得荣誉和奖励”包括所获奖项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按顺序列出。

二、各类材料上报数量

(一)“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上报数

每个学院各推荐报送案例典型1个。

(二)“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上报数

每个学院、部门可自由报送,届时择优评选2名。

(三)“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上报数

每个学院各推荐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1名,届时择优评选2名。

三、上报时间及要求

202582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处资助中心。


附件:1.2025年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推荐表

2.2025年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表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5718





附件5


2025年“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推荐表


推荐单位:(盖章)     联系人:电话:

姓名


单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职称


职务


典型经验


获得荣誉和奖励





附件6

2025年“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表

推荐单位:(公章)       联系人:电话: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民族


学校


专业


入学年月


本人联系电话


在校期间平均

学分绩点


在校期间综合排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毕业生填写)


个人

事迹(2000字以内)


获得荣誉和奖励(限校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