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华立职院学〔2025〕53号)、《关于印发<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及奖励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华立职院学〔2025〕52号),本学期对2023级、2024级学生2024-2025学年在校表现开展综合素质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工作,并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完成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骨干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为保证工作有效、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测评时间
2025年9月1日—9月14日。
二、综合测评依据
测评内容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以下简称《测评办法》)执行。
三、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各级组织
(一)学校学生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尧来、王洪艳
成 员: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校团委、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注: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工作职责:领导和监督全校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研究决定有关测评工作的重大事项,对学生申诉进行仲裁。
(二)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测评办法》成立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担任组长,学生工作(副)主任担任副组长,辅导员、纪检委员、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组,成立由辅导员担任组长,班长,团支书及民主推荐的学生代表共7人组成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名单须在学院内公示,并于9月4日前将公示情况以文字形式汇报学生处备案。
四、综合测评程序
1.个人总结。9月4日前,学生按照《测评办法》三方面的内容,认真总结,按照统一表格实事求是填写,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班级评议。9月4日-7日,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对本班同学的自评内容进行核实。
3.学院审核并公示。9月8日-14日,二级学院综合测评工作组全面审核确定各班测评结果并向学生公布,学生可在三天内提出质疑,如属实,应予更正,三天后公布第二榜,两天内无异议,则确定测评最后结果,汇总后报学生处备案。
五、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骨干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要求
(一)评选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及奖励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
(二)各二级学院须于9月27日前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或班级申请,并根据相关要求评选出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骨干、先进班集体名单,在学院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把初审名单及申请材料报送学生处。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学生评优每一个环节的工作,保证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二)为合理评定学生学习成绩质量,学生处修订的《学习成绩与绩点折算方法的补充说明》(附件1),各二级学院在测评过程中参考执行。
(三)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9月16日前将《专业班级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附件2)、9月27日前将《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骨干、先进班集体名单》(附件3)、《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及奖励申请表》(附件4)、《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优秀学生骨干推荐表》(附件5)、《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6)一并报学生处审核后呈报学校审批。
附件: 1.关于学习成绩与绩点折算方法的补充说明
2.专业班级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
3.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骨干、先进班集体名单
4.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及奖励申请表
5.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优秀学生骨干推荐表
6.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