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资助中心发布时间:2025-10-13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和《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切实帮助我校2025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的广东省户籍一年级新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受灾家庭子女特别困难学生,优先予以资助。

在同一时间段内,获得省财政设立的其他专项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再享受我校新生资助。

二、资助标准

根据新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分三个资助标准档次:一档6000元、二档4000元、三档2000元。

三、申请程序与审核

(一)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个人学习及表现情况内容。规范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2.因家庭经济困难申请缓缴学费的相关材料;

3.其他相关困难证明材料(孤残、烈士、优抚、低保证明、受灾证明等)。

(二)学院初审。各学院组织认定工作小组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将学生的申请材料汇总,于1023日前上报学生处资助中心

(三)学校审核并公示。学校对各学院提出的初审名单进行二次评审,并将审定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全面掌握和了解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情况加强对学生的关爱切实发挥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的积极作用,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培养受助学生的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增强其自立、自强、自助的意识,以积极的态度回报学校和社会。


附件:1.广东省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2.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情况统计表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