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的通知》,为充分发挥学生资助工作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现就报送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项目
(一)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
1.报送条件及要求
案例典型集中在近两年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上,包括困难认定、精准资助、资助育人、资助监管、信息化建设、机构建设、资助宣传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请按实际情况报送案例撰写人信息。报送材料不得重复使用,与网络文献比对重复率超过20%的,取消参评。
2.材料撰写要求
报送材料不超过3000字,以文字为主,可图文并茂,撰写时如涉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真实姓名请使用化名。要重点突出某一方面,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可借鉴、可推行的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无需面面俱到,不能撰写成工作总结。
格式要求:
文章标题居中,使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使用仿宋GB-2312,三号字,行距设置为固定值28磅;页面边距:上3.7厘米,下3.5厘米,左2.8厘米,右2.6厘米;作者信息(学院、姓名)置于标题下方居中排列。
(二)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
1.报送条件
(1)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本单位本部门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2)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在工作中有显著成绩。
(3)从事学生资助工作2年以上,热爱学生资助工作,深受学生和家长认可,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已获得过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的,不再重复报送。
2.材料撰写要求
申请人需填写《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推荐表》(附件2),其中典型经验内容控制在2000字以内,聚焦上述报送条件中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尽量用事例和数据佐证,重点突出在学生资助工作中的成效和事迹。
(三)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
1.报送要求
(1)享受过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中,毕业生材料统一以学生最后毕业学校为单位报送。
(4)已获得过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的,不再重复报送。
2.材料撰写要求
申请人需填写《2026年“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表》(附件3)。报送材料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真实生动、感染力强,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鲜活的、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避免单纯罗列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资助育人等内容,切忌写成全面总结式的个人汇报。表格中“获得荣誉和奖励”包括所获奖项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按顺序列出。
二、各类材料推荐数量
(一)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
学生资助部门及二级学院各推荐报送案例典型1个。
(二)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
学生资助部门及二级学院各推荐报送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1名。
(三)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
二级学院各推荐报送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1名。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各部门报送材料如下:
1.《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签名盖章纸质版;
2.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撰写材料可编辑电子版;
3.《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签名盖章纸质版(双面打印);
4.《2026年“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表》(附件3)电子版、签名盖章纸质版(双面打印)。
(二)各部门请于6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至学生处资助中心。报送材料统一压缩打包,压缩包命名为:报送单位名称+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子文件按照“报送单位+典型类型+典型名称(案例标题或姓名)”命名。
四、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学生处组成评审小组,对各部门推荐的典型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学校推荐典型,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确定最终推荐典型并报送上级。学校推荐数量如下:
(一)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1个;
(二)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2名;
(三)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2名。
附件:1.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推荐名单汇总表
2.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推荐表
3.2026年“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表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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